關于評選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畢業研究生及優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
作者:時間:2020-05-21 17:47:01
各學院:
為了表彰、激勵我校研究生努力學習,潛心科學研究,全面提高個人素質,根據《海南師范大學“優秀研究生”及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評選辦法》(海師辦[2011]97號),學校決定在2020屆畢業研究生中,進行“優秀畢業研究生”及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 的評選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(一) “優秀畢業研究生”評選條件:
1.學習目的明確,態度端正,刻苦認真,功底扎實,學業成績優良(必修課平均在“良好“或80分以上)。
2.科研能力較強,應發表高質量論文。
3.學位論文及答辯情況的總體評價為優秀。
4.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樂于承擔社會服務工作。
(二)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評選條件
1.為人正直,作風正派,辦事公道,堅持原則,敢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在研究生中有較高的威信。
2.擔任校級或院級研究生干部工作滿一年以上,具有正確的工作動機,工作熱情、周到,樂于為廣大研究生服務。
3.工作能力強,積極主動,能出色地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任務。
4.能夠嚴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則,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。
(三)在讀期間,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,沒有參評資格:
1.受到各種紀律處分的。
2.因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而受到處分不滿半年的。
3.課程學習或實踐等環節考核不合格者的。
4.重大集體活動未經允許無故缺席的。
5.因課程成績、畢業論文等原因延遲畢業的。
二、評選步驟及要求
(一)評選步驟
1.“優秀畢業研究生”和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的評選在個人自評的基礎上,以研究生培養學院為單位進行民主評議和推薦,并在本學院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
2.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材料,報送研究生學院,由研究生學院再次進行民主評議,并在全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
3.經全校公示無異議后,由研究生學院報分管校領導審批,學校正式發文公布。
(二)評選要求
1.本次評優,既是激勵廣大在校研究生奮發向上的一項重要措施,又是對畢業研究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極好機會。各學院要結合評選工作,大力宣傳候選人的先進事跡,廣泛開展以人生觀、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畢業生思想道德素質,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觀念。
2.各學院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領導,認真組織實施。
3.評優過程中,必須按照評選條件,寧缺勿濫,確保評選質量;必須堅持公開、公正、擇優的評選原則。
三、獲獎比例及獎勵辦法
(一)各學院 “優秀畢業研究生”的推薦名額,碩士控制在本院全日制畢業碩士研究生總數的10%以內,博士研究生按照每個博士點學科推薦一人;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由各學院根據條件進行推薦,全校最終名額不超過25名。沒有符合條件的畢業生,學院可不推薦。
(二)經評定的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,由學校授予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“優秀畢業研究生”和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稱號,頒發榮譽證書,相關材料歸入個人檔案。
四、報送材料及時間
1.《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申請表》(附件1),并附佐證材料(復印件)。
2.《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生推薦名單》(附件2)。
3.《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研究生干部申請表》(附件3),并附佐證材料(復印件)。
4.《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研究生干部推薦名單》(附件4)。
5.附件1、3由申請者打印或用黑色筆填寫,申請者和導師簽名必須手寫。佐證材料原件由學院審核后,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并附在申請表之后。所有附件1-4均需報送紙質版,其中附件2、4需將電子版(命名方式為“學院+附件名稱”)發到615747736@qq.com。
6.各學院請于6月5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到研究生學院研究生工作科,聯系人:馮永建,聯系電話:65809338,過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
附件1 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申請表
附件2 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
附件3 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研究生干部申請表
附件4 海南師范大學2020屆優秀研究生干部推薦名單匯總表
研究生學院
2020年5月20日